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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4 週日

2016

使用者習慣改變,音樂業有籌碼和 YouTube 談判

YouTube 透過內容識別技術 Content ID 偵測侵權內容。著作權人能要求下架侵權影片,或是透過影片中的廣告獲利。Google 表示 98% 著作權人選擇後者,以及 Content ID 推出至今已為著作權人帶來超過 20 億美金獲利。Link


這是每隔一陣子娛樂業都要跟 YouTube 打的戰爭。

我現在邊打字,邊開著 YouTube 聽音樂。但很多時候人們在 Youtube 上看的不是合法影片,而是盜版或是非法改造的。例如「粉絲自製中文字幕」影片,或是韓劇「太陽的後裔 — 線上共享教育版」。

這些盜版影片顯然侵害了唱片、電視、電影業的權益(以下合併討論時,合稱娛樂業)。那為何它們不控告 YouTube?因為根據目前美國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MCA),網路平台有「避風港」條款(safe harbor)— 只要 Youtube 能證明已提供了標準的防盜技術,就不用為平台上的盜版內容負責。這是為了保護這類 UGC 平台能不用飽受訴訟之苦。

而 YouTube 提供的標準防盜技術就是 Content ID。例如,當唱片業把一段音樂 MV 上傳,YouTube 會掃描內容,分析模式(pattern),然後自動比較其他影片。若發現同樣模式的影片 — 也就是盜版影片 — 唱片公司可以選擇四個動作之一:關掉該影片的聲音、移除整個影片、只追蹤數據(置之不理),或是「攔截」盜版影片帶來的廣告收入。第四個選項是指盜版影片的廣告收入都轉給正版的著作權人。

根據 YouTube 的說帖,98% 的權利人都選擇第四個選項,攔截廣告收入。

聽起來 Content ID 很理想,但娛樂業越來越不滿意。一方面是唱片業發現廣告收入對娛樂是杯水車薪。據統計,YouTube 帶來的音樂收入到現在還輸給 CD 銷售收入!另一方面,是出現了新的選擇,如 Apple Music 與 Spotify 等付費訂閱服務。後兩者的音樂播放次數雖然加起來都還不到 YouTube 的一半,但帶來的收入(每位使用者約 $120 美金)卻是 YouTube 的 60 倍之多。

因此以歌星 Taylor Swift 及 U2 的 Bono 為首,唱片業要求美國國會修改 DMCA,拿掉「避風港」條款,讓 YouTube 為每一份盜版影片直接負責。一旦成真,YouTube 等 UGC(使用者內容)平台必受重傷。

YouTube 於是跟著刊出了本新聞提到的這份報告,主張 Content ID 卓有成效。Youtube 說「抓到了 98% 的盜版影片」」,以及給唱片公司「共發出了 20 億美金廣告收入」。

若看深一層,會發現這其實是商業模式本質的衝突。YouTube 賣廣告,需要流量,因此希望有最多的內容,才能從眾多的觀眾每人身上賺到一點點「眼球費」。而唱片業賣音樂,本質上是一種差異化的產品,追求的是從被觸動的人身上收取較高的「感動費」。所以唱片業可以接受 YouTube 播放官方 MV 來帶動專輯的銷售,但不能容忍使用者直接下載高音質的 mp3。

最終我想美國國會不會完全廢除「避風港」條款,畢竟 UGC 平台有很重要的價值。妥協將落在「標準放盜措施」的定義以及分潤的高低。

2007 年蘋果的 iTunes 體系快速成熟,以及 YouTube 的問世,很重要的背景因素是娛樂業正被盜版打得七零八落。娛樂業別無選擇,只能寄望蘋果與 Google 更方便的介面,能取代盜版「免費」的價值。事實也的確如此,當人們習慣了 iTunes 與 YouTube 的方便之後,「花時間找免費載點」變得越來越不划算。音樂業也重新蓬勃起來,進入了新的黃金時代。不過此時平台選擇多了,音樂業說話又開始大聲。

2016-07-28 週四

2016

媒體即服務(Media as a service)

聽到有物報告是跟讀者收費,媒體界最常見的反應便是:『可是台灣人不願意為網路內容付錢啊?』

作為台灣少數網路原生的讀者付費媒體(城邦集團何飛鵬執行長推測是唯一一個),我們當然也在不停思考這個問題。本文,與我上週在 Ideas Show 的演講,是我對媒體趨勢的一次理論整理。

不過首先讓我先推翻一開頭的說法。事實上,台灣人從來不曾為內容付過錢。

大眾媒體是一個例外

我們現今理解的媒體,也就是「大眾媒體」,如報紙、電視、廣播、雜誌等,在歷史長河中,是一個短暫的例外。

最符合古典媒體定義的產品是報紙。根據這個古典定義,報紙是一種存在於政府、企業、人民之外的,自成一格的組織。它作為上述三種角色之間的聯絡渠道,負責傳播訊息。一般來說傳播是單方向的,由政府與企業向人民傳播。

隨後電視、廣播問世,自成一個市場,但也沒有撼動報紙的地位;畢竟影音能傳遞的資訊量不如文字。唯有報紙是家家戶戶都負擔得起,而且能傳遞大量內容的載體。

而「家家戶戶都能夠便宜買到」的另一面,即是報紙的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性質。家家戶戶要收到便宜的報紙,前提是所有家庭都訂同一份報紙。由眾人一起分擔巨大的製作與通路成本,包括記者、印報機、派報車等。由於通路成本高,因此報紙有「大者恆大」的壟斷性。第二名的單位成本高於第一名,終究會被掃出市場。

最終,報紙在台灣基本上只剩 4 大家,沿著台灣最大的分類 — 黨派族群 — 劃分。藍的兩家,綠的ㄧ家。(看蘋果日報算不算綠的)。嚴格來說四家應該叫寡斷(oligopoly),只是為方便討論以下以壟斷概稱。

除了報紙以外,雜誌、電視、廣播等「大眾媒體」也都有壟斷性質。雜誌的通路成本架構與報紙一樣。

電視與廣播則是政府特許企業,有限制的頻道與頻率數。使用者付錢給第四台系統,可以觀看約 150 台的電視,包含政治、體育、綜藝、家庭等,正好對應報紙的政治、體育、影劇、家庭等版面。可見兩者模式的相近。

「壟斷是最好的商業模式」Peter Thiel 說。報紙控制了家庭每天早上收到的資訊。廣告商也想將訊息送到家中,因此必須付給報紙高額的費用。於是形成了以下的商業模式。

media model

圖:周欽華

此處報紙參與了兩場交易,提供兩種價值:一邊是服務廣告主,一邊是服務讀者。重點是中間只有報紙一家壟斷。

在大眾媒體的黃金年代,其利潤豐厚、規模龐大。此時出現了「第四權」(the fourth estate)的概念。第四權與其說是描述媒體監督政府的職責,不如說是承認其規模與權力,足以與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相提並論。

而也是在這個時代,奠定了我們對「媒體」這兩個字的印象:一種獨立於政府、企業、人民之外,負責傳遞訊息的組織。而這個印象的重要前提是資訊的遞送成本昂貴。因為成本昂貴,因此可以自成一種服務。

不是為內容付錢

而也是因為這個印象,讓媒體人會喟嘆「讀者願意為報紙、雜誌付錢,卻不願意為高品質的網路內容付錢」。可是,事實上過去人們付錢是因為僅此一家,別無分號。要看新聞,必須付錢。不是因為內容的好壞。

若再看深一層,會發現傳統大眾媒體所追求的「品質」,其實不是一般人重視的「深度、前瞻、詳盡」等品質。以報紙為例,傳統的編輯準則第一要務是「中立」,也就是讓兩造都有發言的機會。這也是大眾媒體作為第四權的「天命」。但其實中立才可以維持壟斷的正當性。若擁有壟斷而不中立,會遭到政府、企業與人民的推翻。維持中立才能保護壟斷,擁有壟斷才能確保源源不絕的主要營收 — 廣告。[註 1]

當然,網路來了。接著行動網路來了。媒體的定義開始鬆動。

網路後時代

網路將遞送資訊的成本降為零,彌平了大眾媒體的主要價值。報紙不再壟斷資訊,網路出現幾近無限的內容可讀。於是讀者開始離開報紙,投向多元、豐富、互動性高的網路。當讀者走了,廣告主也開始離開報紙。壟斷的商業模式開始崩塌。

但即便壟斷消失了,廣告主與讀者各自的需求還在。因此此時「新媒體」分兩個方向演化,分別服務廣告主與讀者的需求。

media model after internet

廣告主與讀者的需求不再由一家媒體滿足,而改為分別演化出不同型態的新媒體。圖:周欽華

服務廣告主的社群平台

首先看廣告主的需求。以前廣告主傷腦筋通路太少,因此版面很貴。現在傷腦筋通路太多,雖然廣告變便宜,但管理廣告的交易成本變高。這個問題叫「發現」(discovery) — 孫芸芸代言的日立電冰箱,要在網路的哪個角落「發現」主婦們?

尤其,網路不像報紙是一種線性的、從一到終的流程。網路是一種分散、跳躍、四通八達的行為。結果日立不但不知道主婦們在哪,不知道「頭版」在哪,更不知道該製作什麼形式的廣告。

挺身而出,滿足廣告主需求的是社群平台,如 Google、Facebook、WeChat。這些公司提供廣告主(1)精準的受眾、(2)讀者「閃不掉」,甚至喜愛的廣告版位(如搜尋結果頁、Newsfeed 等),以及(3)單一的交易窗口。

social media社群平台取代媒體。圖:周欽華

廣告公司手中預算有限,必須考慮投資報酬(return on investment,ROI)。社群平台的回報與成本都可以明確衡量,交易成本又低(不用管理一堆網站),自然吸引廣告主。再加上網路「超國家」(supranational)與集中化(centralized)的特質,輕鬆擊敗區域性的傳統媒體。

這些社群平台獲得最多的注意力,是新一代的「媒體」,當代的第四權。[註 2]

社群平台壟斷了注意力(而不是通路),因此也必須小心維繫「中立」。Facebook 最近公布的 Newsfeed 篩選準則 ,強調「只依照使用者的興趣推薦內容」,正好可對照過去報紙的編輯準則。報紙強調「平衡立場」,Facebook 則強調「無立場」— 一切以使用者喜好為準 [註 3]。或許可稱為「同溫層準則」?

大部分傳統媒體都往「服務廣告主」的方向演化,畢竟廣告一直都是最主要,也最熟悉的營收。這類媒體追求的是規模,也就是最多讀者、最多點擊、最多注意力。因此它們必然免費。它們最擔心分配注意力的社群平台。只要 Facebook 改演算法,就會造成劇烈震盪。當 Facebook 切入區域性、垂直化的服務,更會直接擠壓到營收。

廣告主的需求,被社群平台填補上了。不過比較少人注意到,當壟斷消失,使用者的需求卻懸而未決。

服務使用者的媒體

網路出現後,讀者有成千上萬份「報紙」可選。這產生了新的問題,跟廣告主面對的問題正好相互對照。廣告主面對的是「通路爆炸」,讀者面對的是「資訊爆炸」。

各位有感受到資訊爆炸嗎?你有很多想看的文章、影片、書,都一直沒空看嗎?現在我的電腦上隨時有 10 個 tab 開著。Pocket 裡存了上百個文章。Email 追都追不上。手機推播通知更是刪了又刪,刪了又刪。

notification

各種存著但沒空看的內容。圖:周欽華

重點是,過去即便蘋果日報厚厚一疊送到家中,我也可以很快看完,因為大部分版位我都沒興趣。但現在所有滯留在我的裝置上的 tab、email、通知等,都是與我相關,被我挑選過的資訊。而我仍然追不上。

而且 iPhone 2007 年問世,網路問世也不到 30 年,我們還在資訊爆炸的嬰兒期而已。未來問題只會越演越烈。此時,讀者也開始計算投資回報(Return of Investment,ROI)。只是這裡的投資是時間 — 我該把有限的時間,花在什麼地方?

讀者的 ROI

因此新媒體的另一個演化方向即是服務讀者。現在讀者選擇資訊時,將開始衡量時間的 ROI,計算(1)回報,(2)投入時間與(3)交易時間。[註 4]

roi

從讀者角度計算 ROI。圖:周欽華

目前的問題是這三個變數還沒有很好的指標。當我點擊一個臉書內容連結時,無法預期回報,只能憑照片、標題跟文案猜測。我姑且稱這類指標為內容的「元資訊」(metadata)。現在讀者面對嚴重的元資訊不對等。

不過,我們可以從廣告主這一端的發展,來猜出讀者端的指標的端倪。以 Facebook 來說,它的第一個動作便是定義「廣告成效」,如觸及數、點擊數、停留時間等。Facebook 也會顯示所須的「廣告成本」。最後,為了降低「交易成本」,Facebok 提供一個單一的登入窗口,方便廣告主管理。因此,從廣告主的角度,ROI 計算如下:

roi for ad

從廣告主角度計算 ROI。圖:周欽華

回到讀者這端,目前衡量「成效」的指標最缺乏。中國的「李翔商業內參」會在文章上標示「適合投影片使用」、「適合跟老闆報告用」,是一種初步定義「成效」的方式。

第二點「投入時間」則是較普及的元資訊。例如 Medium 會預告閱讀內容所需時間。有物報告的電子報標語「一天最精采的 10 分鐘」,則從標語就告知了時間成本。

第三點「交易時間」也有一些企業投入開發。例如邏輯思維的「得到」app,基本上是一個讀者的單一入口,讓讀者能快速瀏覽各種內容以及完成支付。

要往服務讀者方向演進的媒體,如有物報告,重點即是不斷提昇上述三點的成效,也就是增加回報、降低讀者所需投入的時間,以及快速出現在適合的讀者面前。有物報告有一些實務上的心得,限於篇幅以後再分享。

營收方式 — 使用者付費?

由於服務的是讀者,因此這類新媒體適合由使用者付費。不過邏輯上也可以採用各種營收方式,如電商(iFit)、廣告版位(The Verge)、原生廣告(台灣吧)、贊助(SOSReader)、眾籌(SOSReader)、單篇付費(Blendle)、訂閱(有物報告)等。

然而使用者付費有一些特別的優勢。最明顯的優勢是降低交易時間。採用使用者付費會傳遞一個明確的訊息:我們專注服務讀者(而非廣告主)。

使用者付費亦有助於與客戶溝通。價格有很多功能,交易只是其中之一(Pricing has many functions, only one of which is the exchange of money)。其中一個功能是讓買方反應意見。當某一天訂戶特別少,我們就知道內容必須調整。所以自改為訂閱制至今,有物報告已經大小改版過超過 30 次。這都是因為我們能透過續訂 / 退訂,快速接收讀者的意見。

最後,使用者付費的一個特色是會驅使媒體「服務化」。也就是由單純的供給內容,發展為提供服務。邏輯思維的 CEO 李天田最近也提到了出版、媒體、與教育的邊界正在被打破。這不是巧合。通路決定產品形式;當通路合一,產品之間的邊界也會開始模糊。未來媒體即服務。

新浮起的海島

想像一下這樣的「新媒體」。一位有兩個小孩的母親,可以訂閱一個只在每天晚上 11 點「出現」的媒體。此時小孩都睡了,她可以在這個新媒體中,瀏覽專業的育兒資訊、觀賞有趣的影片,與其他母親聊天。甚至這個新媒體會提供托兒、團購、親子活動等服務,或是提供相關服務的優惠。

這種媒體的實現,是來自手機與線上支付的普及。媒體可以掌握讀者的上線時間與需求,快速與讀者對話,並針對需求連結其他服務。

於是我們回到文章的起點。傳統媒體失去了壟斷,當然不好賺。但不是因為人們不願意為高品質的內容付錢,而是因為媒體的定義前提消失了。社群平台如 Facebook、Google、WeChat,更能服務廣告主,因此逐步的接收媒體的主要營收。

而通路爆炸的一體兩面,是讀者端的資訊爆炸。此時催生了新的市場 — 專注服務讀者的新媒體。這類新媒體的組織、產品、與行銷方式與傳統媒體不同。並且將跨出「傳遞資訊」的工作,擴及到各種服務、體驗。媒體即服務。


註 1:民眾的訂閱費比較接近手續費,是一種避免浪費的機制。例如台北人常看到免費的 U-Paper 被隨手丟棄。

註 2:我定義「新媒體」為任何不仰賴來自「壟斷通路」的,以內容為主的服務。這包含 Facebook、微信等社群平台。

註 3:”We are not in the business of picking which issues the world should read about . . . We don’t favor specific kinds of sources — or ideas. Our aim is to deliver the types of stories we’ve gotten feedback that an individual person most wants to see.”

註 4:錢當然也是限制因子之一。不過時間比較難賺。換句話說,時間的機會成本成長高於錢的機會成本。因此我預測未來消費很大一部分將移向內容 / 資訊,投向 Netflix、KKBOX 與有物報告等。

註 5:中國這方面發展的很快。有李翔商業內參、新生大學、小道消息、樊登讀書會等。一般出刊頻率約每週一篇。年費約 500 ~3,000 人民幣。

subscription media

圖:有物報告

感謝以下朋友協助審閱草稿或提供資料:李易鴻、XDite、盧郁青、陳廷鴻、高盈穎、王家權。

2016-07-18 週一

2016

直播時代,回到最自然的互動

美國非裔男子卡斯提爾(Philando Castile)在車內遭臨檢警察射擊四槍,送醫不治。坐在副駕的女友以 Facebook 直播過程,影片掀起全美大規模示威抗議種族歧視。其中在達拉斯的一場示威有五名警員遇襲身亡。昨晚路易安那州三警遭槍襲,亦可能有關。Link


不過,Facebook 並未因此減緩推廣直播的速度。最近公布三項新的直播功能,包含讓兩地的使用者共同直播、設定觀眾等待的「等候室」,以及開放「變臉」app MSQRD(Link)。YouTube 亦不落人後,在手機 app 上推出一鍵直播功能(Link)。直播平台 Twitch 則推出「吃飯直播」專屬主題。Link

5

按下 Youtube 內紅色按鍵後可開始直播。圖:YouTube

最近許多直播相關的新聞,讓人目不暇給。我試著先做一個大方向的整理,再說明這些動作的策略意義。

先想像你剛走進一個非常盛大的派對 —— 比如說像電影《大亨小傳》中的城堡狂歡。拘謹的你,會經歷三個階段。第一,打量環境,看哪一個聊天的圈圈比較值得加入。第二,選定圈圈切入,開始自我介紹,包括姓名、工作等,並且聊一些一般性的話題。第三,與喜歡的人各自帶開,到私密的角落做更深入的互動。

網路是一個超級大的社交盛會,因此當然也有這三個需求。

其中,率先發展成熟的是服務第二階段的工具,也就是 Facebook、Twitter 與微信。這些平台的價值,便是協助人們快速的「自我介紹」。它們解決的是一種資訊問題,也就是釐清「你是誰」、「你的工作為何」、「你們之間是什麼關係」等問題。因此 Facebook 的介面很偏重「表格」與「選擇題」。它要求使用者填寫家人、喜歡的藝人、工作職位等。幾乎有點像公家單位的表格了。這是因為 Facebook 服務的是最公眾化,也是最容易用文字記載的需求。

多虧這些平台的努力,我們今天大致把資訊都填完了。現在每個人都有至少一個網路的「官方」帳號,不是在 Facebook,就是在微信。此時我們結束社群平台的資訊時代,進入體驗時代,開始發展第一與第三階段的工具。

服務第一階段的工具,是 Twitch、Livehouse.in、17 等「一對多」的直播平台。我們在這些平台圍觀、張望,觀察圈圈的互動,挑選喜歡的主題或人。當然 Facebook、Twitter 以及 YouTube 開發直播工具,也是一種自然的擴張市場。

而服務第三階段「各自帶開」的工具,則是 Snapchat、LINE 等,可以「閱後即焚」的即時訊息 app 。當人們在 Snapchat 上聊完天後,這一段影音就銷燬,不復存在。這更像真實世界的互動。人們平常在路上碰面,講完話之後,也不會有人錄影存證。正因為這段互動只存在於當下,因此值得在乎。

若將 Facebook 放一邊,Twitch 與 Snapchat 等直播工具放另一邊,兩相對照,會發現明確的差異。Facebook 是一個官方的、公開的、面向大眾的平台。人們在 Facebook 上會呈現最好的自己,因為所有的活動都將留下紀錄。可是在 Twitch 與 Snapchat 上,很少人會填寫姓名、工作等資料。重點已不在資訊交換,而是在互動的剎那。

理解了這些不同工具的特質,就比較能掌握今天挑的四則新聞的意義。

當槍擊的被害者要討回公道,必然訴諸 Facebook;它的公眾性決定了訴求的嚴肅性。我在「VR 虛擬實境時代的第一天」中也曾提到,當傳遞感受的方式改變,必將改變政治與文化的基本價值。

其他三則新聞則顯示直播平台快速成熟。成熟的表現之一是垂直化。例如 Twitch 開始切入另一個大市場 —— 吃飯直播。上週來台的 YouTube 創辦人陳士駿,其創立的 Nom 也是吃飯直播 app。吃飯天生是一個社交行為,也是一直佔據 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 與 YouTube 內容的大市場。

成熟的另一個表現是有更多創作工具。Youtube 提供一鍵直播,以 Facebook 提供變臉 app,就像 Instagram 提供濾鏡一樣,都是為了讓人更自由的表達自己。參加城堡狂歡時,人會盛裝打扮;在體驗時代,當然也需要裝扮工具囉。

本篇為科技島讀公開文章,想獲得更多科技商業趨勢分析,可直接點擊下方黃色小島圖示。

2016-06-27 週一

2016

Netflix 與台灣本土軟硬體業者合作

Netflix 台灣欲就近聯手晨星、瑞昱、聯發科等台灣晶片廠商,穩定串流服務品質。同時,Netflix 與三立電視台合作,過往偶像劇《命中注定我愛你》、《犀利人妻》即將上架。但 Netflix 暫時不會在台灣推出在地原創節目。據 Netflix 統計,最多會員選擇電視(48%)收看節目,電腦次之(28%),手機倒數第二。Link

亞馬遜創辦人 Jeff Bezos 在最近一次訪談中,被問到對旗下串流影音平台 Amazon Prime Video 的看法。他說現在是電視的黃金年代。

過去因為電影的通路(院線)較國際化,市場大,因此最好的製作人、導演,與演員都跑去做電影。電影明星比電視明星神氣。可是從 Youtube 開始,一直到現在的 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HBO Go、愛奇藝等,網路影音通路暴發,讓電視螢幕接觸的觀眾比電影更多。《紙牌屋》、《冰與火之歌》、《太陽的後裔》等電視劇,聲勢直追重量級院線電影。

而且這類「Netflix 電視」已經不是傳統的「帶狀」電視的概念。觀眾可以隨選(on-demand),自由決定觀賞時間,創作者也更自由。《紙牌屋》一季 13 集,超過《魔戒》3 部曲的總長度,給創作者更大的畫布揮灑。同時,網路影集可以針對不常去電影院的族群(例如平常累斃的網路媒體創辦人兼新手父母),拍攝更小眾、垂直領域的影片。

為何 Netflix 自製影片常有裸露鏡頭,或是限制級的劇情?例如台灣 Netflix 剛上架的《勁爆女子監獄》(Orange is the New Black)即以「充斥大量同性性愛鏡頭」聞名?因為他們針對的是小孩子都睡著後的深夜成人族群。過去電影院對這些人無力可施 —— 只有學生、文青與沒小孩的年輕夫妻才能半夜去電影院。但有了 Netflix 與身分認證機制,就可以盡情播放限制級影片了。

於是,網路影音(以 YouTube 為代表)與電視劇逐漸在 OTT(over-the-top)平台上合流,同時把電影吸進來。眾多導演、製作人、明星紛紛跳去拍電視。

這次 Netflix 在台灣落地,做兩個動作:上架三立的台灣電視劇,以及與台灣晶片廠合作發展電視晶片。我分兩頭說明。

上架台灣本地的電視劇,與我上次分析的「Netflix 獨播迪士尼影片」,是一體兩面的策略。簽下迪士尼是一種積極擴張策略,目的是用迪士尼影片強大的號召力,增加 Netflix 的訂戶。

提供本地電視劇則是一種「消極排除」策略,目的是抵消競爭對手價值,消弭訂戶的猶豫。當台灣觀眾說:『可是我有時還是想看中文劇啊!』Netflix 就可以宣稱:『我們也有中文內容,不用擔心長輩或是小朋友沒東西可看!』當然,Netflix 的中文劇選擇絕對沒有第四台多,就像我每天在電子報前言寫的笑話絕對不如「個人意見」精采;重點是弱項不要失分太多,強項贏就好了。

而 Netflix 請台灣晶片商製作符合 Netflix 規格的電視晶片,則可以比擬為蘋果為 iPhone 設計 A 系列 CPU 晶片。訂閱制的一個必然性是企業會極力掌控使用者的「全程」體驗(end-to-end experience)。因為訂閱制的回收期長,最害怕流失客戶。Netflix 已經掌握了面向觀眾端的介面,接著必須掌握內容的製作端與載體。Netflix 最重要的載體是電視。

以我家為例,一天要在 Netflix(Apple TV)與第四台之間切換三四次。早上是兒子看 Netflix 卡通。下班後,大人要切回第四台看新聞、體育。等到夜深人靜時,我再切回 Netflix 看《勁爆女子監獄》,喔我是說,看一些商業紀錄片。這個切換很瑣碎,對老人與小孩也不直覺。而且一旦 Apple TV 故障、遙控器沒電,Netflix 就可能失去我這個客戶。許多老電視無法播放 4K 或高動態範圍(dynamic range)影片,觀影體驗更差。

所以 Netflix 與晨星、瑞昱、聯發科等合作,是為了確保消費者買電視時,不但電視已經內建 Netflix app,而且在硬體上都能得到一致的觀影體驗。

台灣的影音創作者應該把握 Netflix 與愛奇藝落地的機會。一方面創作者不用再受限於電視台,另一方面 Netflix 的觀眾願意付錢買高品質內容,含金量比一般網路影片觀眾更高。只是創作者必須拿掉過去的框架,針對隨選的觀賞模式設計。三立電視長期自製內容,有能量可以掌握這個機會。另一個值得期待的製作公司是製作《動畫台灣史》的台灣吧。

2016-06-02 週四

2016

Google I/O:靠 Android 打不了天下,要用人工智慧稱霸下個十年

英文有一句諺語:『當你手中有一個榔頭,所有東西看起來都像釘子。』(if all you have is a hammer, everything looks like a nail)意思是當你擅長某個能力,就會習慣把所有問題當成此能力的待辦事項。

剛結束的 Google I/O 開發者大會非常具體的呈現了這種思維。Google 新任 CEO Sundar Pichai 以無庸置疑的語氣,強調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下一個未來。而既然「人工智慧,Google 最強」,因此 Google 將迎向下一個黃金十年。

對照這種大榔頭思維,或說技術至上思維,是蘋果的「設計」哲學。蘋果的思維可以大致描述為「從使用者需求出發,整合相關的技術」。因此蘋果不一定是第一個採用彎曲螢幕,或是用最多核心的處理器;但蘋果的產品必須是整體最好用的。

Google「集中火力人工智慧」的思維,一方面是其優勢的自然延伸 — 的確 Google 的人工智慧最強。但另一方面也顯得有些孤注一擲,反應了 Google 面對的困境。

要理解本次 Google I/O 大會定調「人工智慧」策略的意義,先必須了解 Google 的困境。

不適應手機的 Google

Google 崛起於桌機時代。桌機催生了大眾網路,同時產生了一個價值連城的問題:「資訊那麼多,該如何找到我要的?」

這個問題最終由 Google 解答。在桌機時代,人們用瀏覽器上網。而在瀏覽器上,站在人與資訊中間的是 Google。Google 壟斷了資訊取得管道,自然獲益源源不絕。靠著關鍵字廣告與廣告交換網(ad network)等,Google 成為了網路霸主。

然而進入手機時代,瀏覽器退居二線。App 成為人們上網的主要通路,而不是 Google。Google 失去了接觸使用者的機會(go-to-market gap)。

當然,這話聽起來很奇怪。Google 不是掌握全球市佔 70% 的 Android 嗎?怎麼會沒辦法接觸使用者?但就像過去 Windows 也佔據電腦作業系統 90% 以上的市佔,仍然無法阻止價值移向網路企業(如 Google)。人們還是使用 Windows,但工作都在瀏覽器內完成了。

使用者需要的對象變了。在桌機時代,人們需要 Google 提供連結;但在手機時代,人們需要的是 Facebook,以及 Whatsapp、LINE、WeChat 等即時訊息 app。訊息平台逐漸取代作業系統平台。在營收上,Google 今年的廣告收益仍然創新高,遠遠超越了傳統媒體;但竄最快的是 Facebook。

在手機時代,Google 從中心,變成了背景、邊緣的角色。Youtube、Google Map、Gmail 等都是非常好的 app,但使用頻率遠遠比不上 Facebook、Whatsapp 與微信。Google 還掌握了 Google Play(中國區域以外),但大家沒事不會想去那裡。

Google 想突破在行動裝置上邊緣化的困境,過去幾年選擇的切入點是 Android。前兩年的 I/O 大會都由 Android 開場,並且隱隱約約把 iPhone 當成假想敵。

在今年的 I/O 大會,Google 的重心改變,不再由 Android 開場。Google 明確定義了其核心競爭力是人工智慧。其提供的價值是「輔助使用者完成事情」(help them get things done)。而策略是「盡量找地方用這把大榔頭」(咦)。

以下我就本次 Google I/O 大會宣布的前四項產品,說明 Google 的策略。

人工智慧解決一切

新任 CEO Sundar Pichai 在今年 I/O 大會的開場白,明確定位人工智慧為 Google 的核心優勢(原英文逐字稿來自 Ben Thompson):

「. . . . 光是給人們連結是不夠的。我們真的得幫助他們在現實世界中做事。因此我們將搜尋演進的更加有輔助能力。. . . 我們建造了知識關係圖 — 今日我們掌握了 10 億個組織、人、地點、與東西,以及它們彼此之間與真實世界的關係 . . . 」

「. . . . 感謝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與人工智慧的長足進步,我相信我們正在一個關鍵時刻。我們在 Google 過去十年成長得十分顯著,而且我們相信在接下來的十年,透過我們頂尖的機器學習與人工智慧能力,我們將大幅躍進。我們真的希望更能協助我們的使用者。」

換言之,Pichai 將 Google 的價值主張由「搜尋」(search)調整為「協助做事」(help them get things done) 。而提供價值的手段是人工智慧。從這個新價值,我們可以看懂本次 I/O 大會一系列新產品的定位。

Google Assistant

Pichai 率先介紹的產品是 Google Assistant。Google Assistant 是一個類似蘋果 Siri 與微軟 Cortana 的人工智慧程式。使用者用聲音跟它對話,例如問電影時間,甚至直接透過它訂票等。

有趣的是,不像 Siri 與 Cortana 都有一個獨立的名字,Google Assistant 沒有特別的名字。Pichai 介紹它時,背後的投影片就停在「Google」一個字上。這是因為 Google 認為這就是新一代的 Google。Google Assistant 就是 Google。

作為一個聲音啟動的程式,Google Assistant 最重要的優勢,當然就是能搶到使用者的接觸點。當使用者不開手機就能啟動 Google Assistant,自然就會繞開首頁上的 Facebook、LINE 等競爭者。可以說蘋果推出 AppStore 時,將 Google 的角色由網路門戶,貶低成手機桌面上眾多 app 中的一個;現在 Google 又要藉著 Google Assistant,(在 Android 手機上)搶回入口的位置。

Google Home

Google Assistant 的另一個表現形式,是接著公布的居家裝置 Google Home。Google Home 放在客廳。人們可以用聲音詢問、控制。例如叫 Google Home 預報天氣,或是說明上班路線塞不塞等。Google Home 的情境影片非常驚人,甚至讓我覺得是過度承諾了。

驚人的 Google Home 示範影片。影片來源:Google

另闢戰場,試圖搶得使用者的接觸點。智慧客廳這個市場一直有許多公司投入,但始終沒有真正的贏家。去年 Amazon Echo 旱地拔蔥,忽然成功的領跑,讓其他企業離忙急起直追。據傳除了 Google 趕忙推出了 Google Home 之外,蘋果也在研發客廳聲控應用。

Google Home 與 Assistant 代表 Google 最有利的兩個切入點:Android 的預選人工智慧,以及客廳。Google 在此最有發揮空間。接下來的產品,就顯得侷促了。

訊息程式 Allo 與視訊程式 Duo

Google 花了蠻長的時間介紹訊息程式 Allo,說明它可以調整留言的字體大小、預載回復(reply suggestion),以及高安全性等。Allo 也串接了 Google 的許多資料應用(如下圖)。但所有人的疑問都是「現在推出訊息 app,來得及嗎?」

畢竟,有 Whatsapp、Facebook Messenger 與微信在前,還有人想安裝新的訊息 app 嗎?

這個問題目前有兩派答案。一派認為 Facebook 等已經勝利了。我個人偏向訊息 app 的競爭才剛開始,只是「連結最多使用者」的戰爭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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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示範影片。圖片來源:Google

但 Google 推出 Allo 更重要的意義,是示範其中「@Google 頻道」的功能。這有點類似 Facebook 與 Slack 中的聊天機器人(chatbot)。你可以在這裡詢問 @Google。例如問電影時刻,甚至直接訂票等。咦,怎麼跟 Google Assistant 很像?

沒錯,Google 就是在到處找地方放 Google Assistant 啊。既然別的訊息平台不給放,乾脆自己做訊息程式放囉。

另一個視訊服務 Duo,則接近 iOS 的 Facetime。Duo 的優勢是「跨 iOS 與 Android,並且在網速慢的地方仍能有極佳體驗」。這就是不跟 Facebook Messenger 競爭「連結最多人」,因此我反而比較看好。

不過因為是單對單的情境,因此目前看不出它「放」 Google Assistant 的方法。或許它的作用是帶動 Allo,再透過 Allo 「放」Google Assistant。

技術優越性即是商業優越性

本次大會公布的前四個產品 — Google Assistant、Google Home、Allo、Duo — 清楚的說明了 Google 以人工智慧為大榔頭,四處找地方應用的策略。

那 Google Assistant 要怎麼賺錢呢?Pichai 在另一篇 Forbes 的訪談中,解釋長期營收策略:『我們一直覺得只要你解決用者的資訊需求,很多這類需求都是商業性的。當資訊需求是商業性的,而你將人與提供服務的企業連結,自然就會有商機。』

這說的是廣告。不過從商業的角度看,大概沒有比這段話更「技術至上」了。不像蘋果之流,推出產品前要決定定價、分眾、行銷等;Google 認為「只要我們做得好,自然就會有商機」。這隱含的前提是「只要 Google 想做,就會由 Google 做」— 技術的優越性,能移除所有市場障礙。

挑戰大榔頭

Google 正在由「網路的 Google」、「手機的 Google」,調整定位為「人工智慧的 Google」。它的策略當然也會隨之調整。比如說,Google 將努力讓人工智慧跨平台(iOS、Android),並且滲透手機各個層面(整個 stack)。包括從伺服器、作業系統、App、甚至是內容,以求獲得最多使用者與最多資料。

這次發表會,Google 便宣布 Google Cloud 包含了針對人工智慧優化的伺服器晶片。這是就滲透伺服器端。Google 的意思是:『如果你要最便宜的伺服器,找 AWS。最適合企業的,找微軟 Azure。要找最會做人工智慧的,找 Google Cloud。』

除此之外,Google 應該也會將人工智慧 API 化、插件化,以讓其他的 App 開發者將人工智慧「嵌入」自己的服務。例如在發表會前宣告的 Gboard,即是「嵌入」了蘋果的輸入系統。Google 應該會持續擴大與蘋果的合作,雙方轉為更像合作夥伴。

在理解了 Google 的策略之後,我們應該試著挑戰它。想想新策略的風險在哪?我認為風險仍然在於,「擁有大榔頭」是否就足夠了。

Google 剛發軔時,服務價值是「提供 10 個最相關的連結」。這一個釘子很明確,Google 的榔頭也最大。但這次 Pichai 提出的「協助人們完成任務」,是一個乍看明確,但細看卻包含很多不同使用者情境(use case)的需求。

這每一個細分的使用者情境,都有許多競爭者與進入障礙。例如客廳已經有 Amazon Echo,訊息已經有 Facebook Messenger。亞馬遜更是立即回應 Google Cloud,馬上推出了針對人工智慧優化的伺服器服務。

Google 的榔頭無疑的越來越大了。但那些釘子都變得奇形怪狀,藏在不同的角落,而且都已經有至少一組人在敲打。

2016-05-30 週一

2016

要當獨家內容的霸主:美國 Netflix 九月起開播迪士尼旗下電影

美國 Netflix 與迪士尼的獨家串流合約即將生效。美國會員九月起將可看到迪士尼公司旗下的電影,包括漫威、盧卡斯影業(Lucasfilm)和皮克斯動畫工作室等子公司的作品。另外 Netflix 原創影集及其他賣座電影,如《侏儸紀公園》和《驚爆焦點》,將於六月起陸續上線。Link

衷心感謝 Netflix,讓我跟我老婆每天晚上好不容易將小孩哄上床之後,能夠擁有一點「攤在沙發上」的放鬆時光。現在回頭想想,真無法想像沒有 Netflix 時的日子是怎麼過的?以前我居然願意在那珍貴的兩小時之中,花半個鐘頭轉台找節目。而且最後通常還是停在一個不怎麼樣的節目上,例如「金剛鯊魚大戰黑蟒蛇」或是「私房台南美食搜尋」之類的。

除了慰勞我們,Netflix 的卡通也常適時的分散我家小孩的注意力。今天我家電視的「輸入訊號一」都是停在 Netflix(透過 Apple TV),只有偶爾想看新聞時會換到第四台了。(然後馬上受不了)

這就是 Netflix 強大的產品力。它把全世界最好的影音作品,放在觀眾的一指之隔。觀眾唯一要克服的困難,就是刷卡。

而 Netflix 最大的競爭優勢,是它已經形成的正面循環。Netflix 上的選擇越多,就有越多觀眾訂閱。有越多觀眾,Netflix 就有越多錢,採購內容就更有籌碼。當 Netflix 採購(或是自製)更多內容,就有越多訂戶。

因此 Netflix 此時最合理的策略,當然是用錢逼走競爭者,搶下最珍貴的內容。這跟 Uber 砸錢搶司機是有異曲同工之妙的。而迪士尼毫無疑問是「皇冠的珠寶」(crown jewel)之一。

Netflix 跟取得迪士尼美國市場的獨家線上播放權利,權利金預估達到 2 ~ 3 億美金(期限不明)。而且重點是「獨家」。當只有 Netflix 才擁有《美國隊長》、《星際戰爭:原力覺醒》、《驚爆焦點》等大片,以及動畫片如《動物方程式》時,眾多美國家庭必然會改投至 Netflix 的懷抱。而這一走,就回不去了。

「搶內容」的另一種手法是自製。例如亞馬遜自製汽車節目《Grand Tour》(原本的《Top Gear》班底),HBO 也自製許多節目,如《冰與火之歌》等。當然,自製最出色的,也仍然是 Netflix。其曾做過《紙牌屋》,以及「漫威」系列電視劇如《夜魔俠》等。

下圖是美國市場的串流電視市佔率。可以看到 Netflix 一支獨秀。

image

圖片來源:CB Insights

內容製作者,如迪士尼或夢工廠,自然是樂見其成。Netflix 已經進入全世界 130 多個國家,舖成一條全球性的內容遞送通路。這通路遠比傳統的電影院線跟電視台要有效率。《美國隊長:英雄內戰》在院線播映完畢之後,只要幾個禮拜,就可以出現在全球上千萬個家庭的電視螢幕上。所需的,只要一個人把檔案「上傳」而已。這遠比過去的 DVD 市場豐潤。

未來,電影上院線與串流平台的間隔會越來越短。許多甚至會直上串流平台。我預測串流服務吃完電影與卡通之後,會開始吃運動賽事、新聞、演唱會等內容,因為遞送通路是一樣的。大者恆大 — Netflix 在英文市場可能已經是獨跑了。

Netflix 作為客廳大螢幕的霸主,將有資格跟手機霸主 Facebook、電商霸主 Amazon 分庭抗禮。地方的電視台將必須專注在更本地、更有特色的內容。或者學歐盟,要求 Netflix 把一份的利潤貢獻給當地電視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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