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 / 年份 / 文章

白賣了2千3百萬台智慧型手機 — 三星判賠逾台幣300億

Apple v. Samsung 陪審團判決出爐

 

8月24日星期五,北加州地方法院的9位陪審團在考慮了2天半之後,全票通過(unanimous)作出了判決。不論怎麼看,本次判決都是蘋果大獲全勝。本判決勢將衝擊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生態,也將改變主要科技公司如蘋果、三星、微軟、甚至宏達電的版圖。

蘋果在訴訟中提出的一張圖佐證三星手機抄襲蘋果的設計

蘋果專利皆有效,三星故意侵權

 

陪審團除了判給蘋果10.5億美金的天價賠償金之外,同時確認了蘋果提訴的6項專利都有效。陪審團同時認定三星的侵權都是故意的(willful),因此高蘭慧法官將有權提高部分賠償金的數字,最高可至3倍(treble damage)。

在商品包裝(trade dress)的部份,蘋果有贏有輸。陪審團認為只有蘋果註冊過的iPhone與iPad商品包裝有價值,但拒絕為蘋果未註冊的商品包裝判罰。

三星提訴的專利則是慘敗。雖然陪審團確認三星的專利有效,但同時也認定蘋果並未侵權,等於白忙一場。

三星唯一稍可安慰的,是陪審團否決了蘋果指控三星違反反托拉斯法,也不認為三星違背了與標準設定組織之間的合約。蘋果指控三星曾對標準設定組織隱瞞手中部分的SEP。

這是今年最大的專利訴訟案,美國專利訴訟史上第三大的賠償金(前兩名後來都被法官或上訴法院推翻了)。以下我將分析本次陪審過程、後續程序、以及對產業的影響。

 

PS:最近因為訴訟新聞多,把有物報告弄得好像法律網站一樣。在此聲明,有物報告是「給科技業的網站」,只是最近科技業很多訴訟新聞而已。

 

陪審團 2 天半便決定了近 700 個爭議點

 

詳細的判決書請看。從判決書長達 20 頁、有多達 700 個選擇題可看出陪審團的任務艱鉅。陪審團的回家作業會這麼厚,是因為牽涉到的專利、訴訟主張、以及侵權裝置很多。

因此,沒有人料到陪審團能在2天半中達成結論。也因此,大家都預測結果必是一面倒,畢竟只填一個答案速度比較快。果不期然,判決書中陪審團豪邁的勾了一排又一排對蘋果有利的「Yes」。(另一個大家心中有數的理由,是陪審團在數個禮拜的審判之後,想回家過週末。)

判決書第2頁都是Yes    圖片來源:Scribd (以下未另外註明者同)

蘋果獲勝的技術專利包括「彈回來」(bounce back)、「捲動」(scrolling)、「兩指」(two fingers),以及「捏放大」(pinch to zoom)專利。在設計專利上則主要是圖示(icon)設計及iPhone正面外觀設計。

反而原本蘋果信心滿滿、曾兩次靠它獲得禁制令的iPad設計專利,陪審團不予青睞,判定三星未侵權。

 

10.5 億美金對三星傷害有限

 

蘋果原本要求三星賠償27.5億美金,陪審團最後判給蘋果的金額是美金1,049,393,540元。是的,精確到十位數。據報導,陪審團中不乏數學不錯的成員,包括一位35歲的硬碟工程師、一位腳踏車店店長及一個常穿搖滾樂T-shirt的年輕電動族。

蘋果獲得的賠償金    圖片來源:Scribd

 三星則拿到0元。

三星獲得的賠償金    圖片來源:Scribd

美金10.5億元,逾新台幣300億元,對三星這樣的大公司有何影響呢?

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因為我們不確切知道三星的手機部門佔全部營業額的比重,也不確切知道三星手機的淨利率為何,因此只能用推估的。

參考科技產業資訊室的數字,過去四季三星電子的營業獲利(gross profit)總和約為20兆韓圜,相當於美金177億。若取69%為手機部門的比重,則手機部門年營業獲利為122億美金左右。若我們假設三星手機的淨利為其營利的28%,則過去四季三星電子依靠手機的淨利約為34.77億美金。而本次賠償金「只有」10.5億美金。

結論是,三星的手機部門用過去一年的淨利就付得出這筆賠償金。這答案應該不太令人意外,畢竟三星集團佔韓國總GDP的20%。

但10.5億美金還是很痛的。我過去一直強調一個觀念,就是訴訟損失的是公司的淨利。換句話說,由10.5億美金倒算回去,三星相當於白做了159億美金的生意,或是白賣了2千3百萬台智慧型手機(以一台2萬元新台幣計算)。而且一場訴訟就失去一年淨利的1/3可不是開玩笑的;我下文會提到,蘋果可不打算只提告一場訴訟而已。

 

總賠償金額可能提高,更可能下降,但蘋果要的是禁制令

 

陪審團的階段結束了,接下來訴訟又回到高法官跟上訴法院的手裡。

首先高法官需要作幾個判決,第一個是賠償金的確定。前文提到,由於陪審團認為三星的侵權都是「故意的」,因此高法官還有權限視故意的情結輕重而提高賠償金的金額,每一項最高可提高3倍。

不過,高法官大幅度提高賠償金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此賠償金的數字本身已夠駭人聽聞了,來到史上第三高。若再大幅度的提高賠償金,則此案的上訴法院將此案駁回或部分駁回的壓力就更大。

蘋果更想要、也更有可能得到的,是對三星侵權產品的禁制令(injunction order)。我在前文曾提到,輸掉賠償金僅是利潤的損失,但輸掉禁制令則會有市佔的損失。蘋果若提高市佔,能從銷售、App、音樂等所獲得的長短期利益遠高過6個專利的賠償金。

三星在本次沈痛的判決之後能夠做,以及即將做的事,在它悲壯的新聞稿中已寫得非常清楚:

『. . . . 這不是本案或是在世界各地的法院或法庭發動的戰鬥的最後結論,有些法院已否決了蘋果的許多主張。三星將繼續創新並提供消費者選擇。』

 

“. . . . This is not the final word in this case or in battles being waged in courts and tribunals around the world, some of which have already rejected many of Apple’s claims.  Samsung will continue to innovate and offer choices for the consumer.”

三星將負痾頑抗。它將請求高法官駁回陪審團的判決、向上訴法院上訴、並且在世界各地持續發動專利戰爭,直到有朝一日,三星有足夠的籌碼跟蘋果談出一個可接受的和平協議。

蘋果也不會給三星喘息之機。要記得蘋果在此案獲勝的6個專利,只是它一開始提告的眾多專利的一部分(還記得蘋果同時告宏達電20個專利嗎?)。蘋果在訴訟的過程中,放棄(drop)了部分的專利,只是為了配合法院的行程。這些不乏比本案專利更堅強的專利,蘋果可隨時掏出來再告三星。

由於這次的判決如此的一面倒,未來若蘋果再告,新的陪審團跟新的法官將更容易採信三星侵權、更輕鬆的判決高額的賠償金。

 

Android陣營重挫,蘋果聲勢達到顛峰,微軟漁翁得利

 

陪審團判決出來沒多久,微軟的資深行銷主管Bill Cox馬上在他的 Twitter 上寫:

Windows Phone is looking gooooood right now.

沒錯,微軟行情看漲。由於微軟與蘋果有交互授權協議,因此採用微軟作業系統的手機或平板電腦,基本上不用擔心蘋果在作業系統上的專利威脅(但不包含外型專利或是一些「蘋果獨有功能」)。在我分析蘋果的授權條件的文章中也曾提到,蘋果當初提議的授權條件就有針對Windows系統的折扣。

因此,微軟系統的後市看好。那 Android 呢?

Android 已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其市佔並不會因此案降低太多。畢竟,一般消費者並不在乎法律上的誰對誰錯。

但未來的 Android 裝置當然會有更多與 iPhone 和 iPad 差異化的設計。例如三星最新的Galaxy S III,因為已做了明顯的迴避設計而不在此案的被告之列。市場上有更多選擇,當然對消費者以及整個產業來說是好事。

但Android製造商的日子不會好過。除了三星之外,蘋果還正在告宏達電、Motorola(現為Google)等 Android 製造商。這些公司將承受極大壓力。

想像一下,現在蘋果的律師再次跟宏達電的律師討判。宏達電的律師將會聽到蘋果的律師說:

 『我們已打敗了比你強大十倍的敵手,你有什麼資格跟我們纏鬥?』

『你有比三星強的專利嗎?』

『你有比三星更強的律師團隊嗎?』(三星聘的律師事務所是公認的強悍)

『你有比三星更多律師費可花嗎?』

『如果你不和解,我們不會放棄。』

就這點來說,蘋果的新聞稿說得沒錯,本次判決給蘋果絕大的談判優勢。

『. . . . 我們感謝法院判定三星的行為是故意的並且發送一個清晰而明確的訊息,那就是偷竊是錯的。』

“. . . . We applaud the court for finding Samsung’s behavior willful and for sending a loud and clear message that stealing isn’t right.”

就我個人看來,此時(賠償金與禁制令都拍板定案時)是蘋果在專利世界大戰的頂點,也是蘋果談判籌碼最多的一刻。或許未來蘋果還會贏得更多勝利,但都不會有本次判決的衝擊性。蘋果應該趁此機會畫下明確的規範,與各大 Android 廠商乃至 Google 簽下最有利的授權條約。

否則,越往後蘋果的優勢開始渙散,反而變成無邊無際的歹戲拖棚,對所有公司都是痛苦的困境。

我這樣的預言有相當的風險。但蘋果的執行長 Tim Cook 在此案中已被法官命令跟三星執行長談判三次,我相信他也參加了許許多多無聊冗長的訴訟會議。你喜歡被逼著跟敵人講話嗎?沒有執行長喜歡這些干擾的。既然 Android 顯然不會從市場中消失,此時該是蘋果開始認真思考授權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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