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小家子氣了
在台灣創業,很容易碰到這樣的對話:
創業者:『我打算做一個服務。』
投資者:『怎麼獲利?』
創業者:『我想過了,可以這樣這樣賺錢。』
投資者:『太慢了。你看大陸人家都是幾千萬資金撒下去,一開始也沒想如何 monetize(這裡用英文是必須的)。你要先衝量,做平台、做生態圈,再想營利。你們這樣沒有互聯網思維。』
先不管流量、平台跟生態圈三個完全不同的觀念,居然能如此順暢的兜在一起;也不管明明是投資者先問如何獲利,接著投資者會開始列出許多一開始沒有營利,後來卻大獲成功的例子。微博、小米一開始都沒有賺錢啊。滴滴打車大打折扣。騰訊狂送紅包。甚至 Google、Facebook、Snapchat、Twitter 一開始也都沒有賺錢。現在這些公司不都吃香喝辣?
『所以,你不要這麼小家子氣,現在就擔心 monetize。要有互聯網思維。先做大做強,之後總是會賺錢的。』
聽起來互聯網思維這玩意真是不可思議;只要擁有,總是能賺錢的。也讓我想到一個賣西瓜的笑話:兩個農夫載滿了一卡車的西瓜來賣,每顆成本 $ 5 美金。他們開到市場,以一顆 $4 美金全部賣光。賣完之後,數了數錢,他們發現虧本了。
『你看吧!』其中一個農夫跟另一個農夫說:『我就說要開大一點的卡車吧!』」
對不起,我聽不懂耶
台灣餐廳 POS 系統服務商 iCHEF 也遇過類似的對話。共同創辦人 Ken Chen 在他的臉書上一篇「老派經營的必要」的筆記中寫道:
當時我們剛贏得 Echelon 的大獎,有來自中、日、韓、星、美、法等國的 VC 表達投資意願 . . . 但我們當時考慮的 . . . 是 [VC] 對這公司的願景。
你們就免費送軟硬體啊,然後不要給客服來輕化營運,以加快店數成長來追估值』
太多的 VC 叫我們學 Uber、學 Square,用免費來滲透市場、用免費來拒絕提供客戶服務、用免費來提供功能極簡但跨業種的產品。
獲取更多的 traction,把錢燒光再找下一手,再更強力的廣告與贈送,獲取更多的 traction,把錢燒光再找一下手 . . . 然後就登峰造極了,然後就卓越了,然後就有人會幫我們 Exit 了。
對不起,我聽不懂ㄟ。
(粗體是我加的)
我也聽不懂。所以我決定探索到底什麼是「互聯網思維」。
本文嘗試回答兩個問題:(1)互聯網思維有沒有通用定義,還是大家是亂吵一通?(2)為何只有大陸與台灣談互聯網思維,但矽谷沒有這種說法?
李彥宏提出,周鴻禕發揚光大
互聯網思維一詞據說由百度創辦人李彥宏首先提出。至少百度百科自己這樣寫。(為求一致,以下都以互聯網代替台灣用語「網路」)當初李彥宏是針對一群傳統企業老闆演講時,說:
我們這些企業家今後要有互聯網思維。可能你做的事情不是互聯網,但你的思維方式要逐漸向互聯網的方式去想問題。
這時的「互聯網思維」還是一種唯心主義的、概念上的口號宣示。跟「企業要有行動思維」、「企業要有大數據思維」、「企業以後要以環保、人文關懷的思維想問題」一樣有道理,也一樣模糊。
模糊的概念無從分析。互聯網思維真正出現操作型定義,始於奇虎 360 董事長周鴻禕廣泛的宣揚與闡釋。他還出了本書《周鴻禕的互聯網方法論》。周鴻禕說互聯網思維是四點:
第一,用戶至上。在互聯網經濟中,只要用你的產品或服務就是上帝!很多東西不僅不要錢,還把質量做得特別好,甚至倒貼錢歡迎人們去用。
第二,體驗為王。只有把東西做到極致,超出預期才叫體驗。比如有人遞過一個礦泉水瓶,我一喝原來是 50 度的茅台。這就超出我的體驗。
第三。免費的商業模式:硬件也正在步入免費的時代。硬件以成本價出售,零利潤,然後依靠增值服務去賺錢。電視、盒子、手錶等互聯網硬件雖然不掙錢,通過廣告、電子商務、增值服務等方式來掙錢。
第四,顛覆式創新:你要把東西做得便宜,甚至免費;把東西做得特簡單,就能打動人心,超出預期的體驗上的呼應,就能贏得用戶,就為你的成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註:此處周鴻禕的用法與哈佛教授 Clayton Christensen 提出的「顛覆式創新」不同)
仔細看,第二點「體驗為王」適用任何企業,並不專屬互聯網。任何企業都該提供好的體驗。第四點則與第三點(免費)及第二點(體驗)重複。真正算是互聯網獨有思維的,是第一與第三點。
而這兩點的重點就是免費(或者倒貼錢),然後依靠增值服務。把四點串起來,就是當你找到一個使用者需求(比如說喝水),應該打造超乎預期的體驗(茅台)。然後最好茅台免費,用增值服務賺錢。
因為 Google、Facebook、小米都這樣
這個概念 — 用免費衝出量,然後以其他方式賺錢 — 即是所謂的互聯網思維大家最聽不懂的地方,也是 Ken Chen 遇到的疑惑。約略類似前 Google 董事長 Eric Schmidt 在 2007 年提出的「先無所不在,再賺錢」(ubiquity first, revenue later)。
『如果你能建造一個吸引足夠眼球的生意,你總是能找到方法獲利』(“Ubiquity first, revenues later….If you can build a sustainable eyeball business, you can always find clever ways to monetize them.”)
這個模式可以套用在 Google、Facebook 與小米上:
找到市場需求 | 滿足需求 | 來自第三方的營利模式 [註] | |
找到搜尋的需求 | 免費提供最好的搜尋體驗 | 由廣告商賺錢 | |
找到社交的需求 | 免費提供最好的社交體驗 | 由廣告商賺錢 | |
小米 | 找到智慧型手機的需求 | 以最低價提供最高功能的手機 | 由預付金週轉以及供應鏈交期與規模經濟賺錢 |
根據這套互聯網思維,以上模式一旦完成,其他收費競爭者就沒機會了。怎麼跟免費競爭啊?
這個理論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它有特定前提,不適用所有狀況。
找到市場需求
從上述理論,首先會推導出一個弔詭的現象:假設我免費提供 A 服務,以加值服務 B 賺錢。那下一個競爭者何不免費提供 A + B 服務,並以加值服務 C 賺錢?這樣輪迴下去,到底得開多大的卡車才能賺錢?
因此,賠錢推出 A 服務的前提是 A 市場必須可以壟斷。例如有網路效應(Facebook)、有技術優勢(Google)、有品牌(小米)或是有規模經濟,才能阻止惡性競爭。
當市場可以壟斷,搶市佔率就是第一優先。Facebook 有網路效應,掐住了所有人,不愁沒有地方賺錢。紐約時報的內容沒有網路效應,就算免費供應,也不會讓紐約時報的其他加值服務賺更多錢。
可壟斷的生意才有衝量、衝人氣、「賠錢賺吆喝」的合理性。此時衝刺成長有道理。大部分實體商品都很難遵循這個模式,因為單位成本高。大陸小牛電動機車一台 3999 人民幣,已經很便宜了;但放在整個機車市場是滄海一粟,建不起壟斷的壕溝,很難從其他來源彌補虧損。周鴻禕也只敢建議電視「不掙錢」,沒有說要它免費。小米手機走預付團購模式,可以壓低供應價,可是它最大營收還是來自賣手機。
滿足需求
滿足需求不用談,任何企業都要做到。但不一定要免費。免費通常比較有競爭力 — 便宜的總是比貴的好。但最適合免費的,是當免費有助於提昇產品或服務的體驗。這包括提昇功能上的體驗,以及企業誘因。
Google 免費,才能吸引到最多使用者,這些使用者搜尋的資料會進一步提昇 Google 的搜尋結果。因此免費在技術上就能提昇 Google 的服務。Facebook 免費,才能吸引最多使用者註冊。越多人註冊,Facebook 的社交價值更高,因此免費有助於產生最好的體驗。
奢侈品顯然不適用這個前提,因為高價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免費的 LV 誰要買啊?
許多 B2B 服務不適合免費,因為企業反而會懷疑免費的產品。Slack 是非常走紅的企業通訊軟體,但它也不是免費,實際上付費的還是企業(類似星巴克提供試喝咖啡)。Slack 不讓廣告商出錢,一來是因為企業不希望訊息落入廣告商手中;二來是一旦 Slack 拿廣告商的錢,其產品必然向服務廣告商傾斜。
來自第三方的營利模式
有些人以為互聯網思維代表不用先想營利模式。它總有一天會自然冒出來。這種態度不但消極又不周詳,也忽略了「沒有策略」的前提 — 充裕的錢與時間。
Google 與 Facebook 的成功證明網路創業不用先想營利?畢竟它們最終的營利模式與一開始設定不同?事實上 Google 與 Facebook 的成功是倖存的意外。它們能倖存,是因為出現在矽谷,而且出現在網路的爆炸成長期。客觀環境讓他們有充裕的資源與未開發的市場,可以燒到找到營利模式為止。
在市場潛力大,資金豐沛的地方,例如矽谷與北京,「不想營利模式」有一點道理。就像打德州撲克(Texas Hold’em)時,籌碼多的玩家應該多擔風險。就算看起來牌面只有 70 分,還是可以一直跟,因為也許最後一張牌就翻出勝局。
但如果你不是 VC,而是創業者,或是你在資金不豐沛的台灣,那當然必須算準牌。任何人說你不要擔心怎麼賺錢,意思就是你有無限的時間與資金。Uber 與 Airbnb 沒有 Google 與 Facebook 當年那麼廣闊的未開發市場,創業的第一天就提出了精準的營利模式。
為何矽谷不說互聯網思維?
那麼,為何只有大陸,以及跟著大陸的台灣在談「互聯網思維」?為何矽谷很少聽到這種說法?
因為這裡的互聯網思維,就是市場思維。也就是先由市場找出需求,再回頭考慮商業模式以及生產成本的思維。而目前最有潛力的市場是互聯網。
大陸與台灣傳統的製造業,客戶是歐美的公司;因此是由歐美公司面對市場。製造業則基本上是一群被零組件化(commoditzed)的競爭者,彼此競爭訂單時,就是在比賽成本、交期等。因此它們習慣先思考成本,才考慮定價、行銷。
注意到嗎?百度李彥宏首次提出互聯網思維的時刻,最關鍵的一個癥結,是他當時是對一群傳統企業老闆演講。
互聯網思維是一種對傳統製造業思維的反省,因此它風行於正在由製造業轉型的大陸、台灣。就像「精實創業」(lean startup)思維要求腳踏實地的摸索使用者需求,是對 2000 年的「任何東西 + 網路」的網路泡沫的反省。
在歐美國家,由市場出發的思維根深蒂固 — 最有價值的產業早就不是製造業。所以對他們來說,互聯網思維不是革命性的思維。比如說好萊塢拍「復仇者聯盟盟」(The Avenger),第一個想的絕對不是製作成本,而是它的市場。不論是電影院、置入性行銷、DVD、HBO 重播、週邊商品、遊戲等,各種營收模式包含了線上與線下、免費與收費。這就是先思考市場需求,再來設計產品與商業模式的思維。
每個人都要有互聯網思維
如果我走到一個賣牛肉麵的攤販前,跟他說:『時代變了,你得有互聯網思維。』他大概會覺得很有道理。因為太抽象了。互聯網思維絕對很重要,可是他心中的互聯網思維,可能是指善用互聯網的媒體性,或是推出送餐的 App 之類的。
但如果我說:『你得有互聯網思維:牛肉麵免費,總是有賺錢的方法的。』他大概會回說:『你聽過農夫賣西瓜的故事嗎?』免費、衝量、等待營利模式自己浮現,這種狹義的互聯網思維,是有特定前提與時空環境的。不能亂套。
最需要聽懂互聯網思維的,其實不是創業者,而是當初李彥宏演講的那群傳統企業老闆。他們必須注意到競爭者是從各個方向,用「非傳統」的方式,由使用者的需求出發切入市場。就算聽不懂互聯網思維,也得趕緊發現市場的需求正在變化。